1、檢驗固定式東莞升降機時,應事后堵截與設備相連的一切電路、風路、氣路與液體管道,并嚴格執行設備檢驗操縱牌軌制。
2、在檢驗機械設備前,應在堵截的動力開關處設置“有人任務,嚴禁合閘”的警示牌。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避免電源不測接通的技術措施。一切動力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反省,確認無職員檢驗時方準合閘。
3、檢驗中應按劃定方案撤除保證安裝,并有保證防護措施。檢驗終了,保證安裝應及時恢復。保證防護裝置的變卦,應經保證局部贊同,并做好記實、及時歸檔。
4、固定式升降機檢驗必嚴格執行各項保證軌制和操縱規程。檢驗職員應看法相關的圖樣、材料及操縱工藝。
5、確保固定式升降機的保證防護、信號和聯鎖安裝完全、矯捷、牢靠。
6、遇到緊急情況和事故形態時,按固定式升降機有關搶險規程和應急預案處置。
7、 固定式升降機檢驗終了,應先做單項試車,然后聯動試車。必保證每個檢驗和操縱職員都處在牢靠的保證地位,并采取有效的勞動防護和必的保證措施后,方可通電試車。